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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商標不歸騰訊遭搶注:專家稱奪回可能性大

類型 : 行業(yè)動態(tài)

中國IDC評述網(wǎng)12月22日報道:騰訊旗下熱門產(chǎn)品微信的用戶眼看要突破3億大關,昨天卻傳出“微信”的商標已經(jīng)被多家公司搶注的消息,陷入一場商標糾紛之中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資料顯示,其中對于微信來說最關鍵的第38類通訊類別商標,居然有兩家公司和騰訊在爭奪“微信”。

  
    部分商標權落入他人
  
    昨天,記者登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官方網(wǎng)站中國商標網(wǎng)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騰訊公司在2011年1月24日,向中國工商總局商標管理局遞交了第9類(電子公告牌類服務)和第38類(通訊類服務)的商標申請,而在2011年1月17日北京聯(lián)智昭陽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搶先一步申請了第38類商標,遞交申請一周之差造成騰訊公司的兩個商標被駁回。
  
    記者進一步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目前對于“微信”來說最重要的第38類商標,確實處于爭議之中,而且共有三家企業(yè)申請了這個商標。早在2010年11月12日,微信出品之前,創(chuàng)博亞太(山東)科技有限公司率先在最重要的3802類別(即時通訊)申請了微信的商標,2011年11月收到異議后進入再審階段;而北京聯(lián)智昭陽文化傳播公司提前騰訊一周又搶先申請“微信”商標,分類為3801(新聞廣播),在2012年2月20日被部分駁回,經(jīng)過初步審定后,6月27日,聯(lián)智昭陽搶來的商標又收到“異議”,開始審閱補充材料。
  
    不過,按照商標法中“同一商標申請在先”的原則,北京聯(lián)智已經(jīng)拿到部分商標權,專用權期限為201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6月27日。
  
    目前,國家商標局網(wǎng)站的信息顯示,北京聯(lián)智所持的微信商標處于“異議”狀態(tài),而騰訊的商標信息頁面顯示“駁回復審”,這說明騰訊正與該公司進行爭奪。
  
    關于“微信”的第9類商標,在2010年同樣被創(chuàng)博亞太搶先注冊,但是已經(jīng)成無效狀態(tài)。騰訊的第9類微信商標尚處于異議中,目前顯示駁回復審完成,可能已經(jīng)回到騰訊手中。不過,對于微信商標糾紛,騰訊方面表示內(nèi)部法務部和產(chǎn)權部門正在積極處理,不做任何回應。
  
    記者同時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“騰訊微信”的商標騰訊公司已于2011年9月21日提出38類商標申請,申請?zhí)枮?989936,初審公告日期為2012年11月20日,“商標流程”一欄暫無顯示,表明暫時沒有公司和騰訊爭奪“騰訊微信”的商標。同日,騰訊也申請了9類的“騰訊微信”商標。
  
    兩類商標權至關重要
  
    除了第9類和第38類的商標被搶注之外,“微信”商標第25類(婚紗類)也被汕頭市釗興紡織有限公司注冊,目前已經(jīng)進入初審公示期;第18類(背包、旅行包),第16類(文具、印刷品),第29類(食品),第32類(飲料)已經(jīng)被西安阿格瑞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冊,目前也已經(jīng)進入初審公示期。
  
    微信定位為一款通訊產(chǎn)品,所以能否奪回第9類和第38類這兩類商標權對于騰訊至關重要。根據(jù)商標法的定義,第38類即電信類別是指“至少能使二人之間通過感覺方式進行通訊的服務”,包含兩個子類,分別是3801(進行播放無線電或電視節(jié)目的服務)和3802(通訊服務)。北京聯(lián)智已經(jīng)擁有的部分是“電視廣播、新聞社”,這都是屬于3801子類下,而與騰訊產(chǎn)生爭議的部分主要是3802子類,目前就這一部分騰訊已經(jīng)審核復議,處于待審核狀態(tài)。如果騰訊拿不到這個類別的商標將直接影響到騰訊微信的運營。
  
    >>專家說法
 
    奪回商標可能性大
  
    網(wǎng)絡知識產(chǎn)權律師游云庭表示,類似的商標拉鋸戰(zhàn)爭要經(jīng)過商標局、商標評審委員會和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三個流程,往往會持續(xù)2-3年,甚至持續(xù)5-6年。游云庭律師表示,像微信這樣的在應用商店里面的移動應用,按照所提供的服務,依照中國法律,受到注冊商標的保護。北京聯(lián)智昭陽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優(yōu)先原則,搶先申請了38類的“微信”商標。如果騰訊要加以反擊,可以通過證明微信在2011年之前已經(jīng)是“馳名商標”等做法發(fā)起異議。
  
    游律師指出,微信案件和唯冠蘋果商標權之爭有所不同,現(xiàn)在各方都處于商標爭議階段,并沒有哪方真正獲得這個商標,騰訊獲得兩類商標的可能性是很大的。而對騰訊不利的是微信商標基本處于無保護狀態(tài),任何競爭對手都可以使用這個商標。萬一騰訊申請復議失敗,微信就只能改名,或者從對方手中買回商標權。這對其他公司都是個教訓,必須盡早注冊自己的商標,以免后顧之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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